第一 总则
为更好满足上报集团各媒体单位对图片资源共享需要,发挥集团图片资源的集成优势,集团各媒体单位将组成集团图片资源共享库(简称“SUMG图库”),实现图片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便利化。
集团图片资源共享库各成员单位通过技术链接实现互通互联,共享成员单位的图片资源,按照交易规则支付相应费用。图片资源共享库只对各成员单位提供服务,暂不对非成员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为加快推进图片资源共享库的建设和发展,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 组织
由集团及各媒体负责人组成集团图片资源共享库协调小组,推进集团各媒体单位共建共享图片资源共享库的协同发展。由集团新闻管理办公室牵头,集团数字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协同各成员单位代表共同参与本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并由各成员单位指派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同完成与集团图片资源共享库的对接工作。集团技术运营中心提供集团图片资源共享库建设所需的IT基础设施。
第三 运行机制
3.1图库成员单位通过各自的应用系统连接到图片资源共享库,图片供应方上传共享图片的概要信息(涵盖标题、图片说明、作者、拍摄时间、关键词等信息)和缩略图,供各成员单位查询浏览,原图被下载即可收取相应使用费。供图方上传的图片必须享有完整版权。
3.2成员单位通过各自的应用系统连接到图片资源共享库,图片使用方可查询浏览各成员单位供共享使用的图片概要信息和缩略图,并可直接下载原图至本单位的采编应用系统中使用,下载原图即须支付相应费用。使用方须自行承担图片编审职责。
3.3 集团负责图片资源共享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各成员单位填写《上海报业集团图片共享库接入单位信息登记表》,并按《图片共享库接口设计说明书》与图片资源共享库对接。图片资源共享库完整记录各成员单位的图片使用和被使用情况,每月出具相应的统计数据表,年终按交易规则出具结算清单,各成员单位凭清单相互进行结算。图片资源共享库不收取任何管理服务费用。
3.4 集团拟对积极参与图片资源共享库建设,在图片提供和使用方面成效突出的成员单位和摄影记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形成集团、成员单位以及摄影记者共享共建“SUMG图库”的量化激励机制。
第四 使用规范
4.1图库成员单位承诺凡上传的图片享有完整版权,可以合法授权其他共享库成员单位使用。若成员单位上传的图片涉及版权纠纷,应由供图方负责处理,同时通知其他成员单位,并及时下架删除该图。若成员单位获悉通知后未能及时删除侵权图片而造成侵权损失,则由用图单位承担责任。
4.2成员单位在选用图片资源共享库中的图片时,需自行承担编审职责,文责自负。
4.3成员单位许可图片使用方因工作需要,对图片进行适当的编辑,但不得对图片创意内容进行修改。若使用单位进行不当编辑,给供图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4成员单位可选用图片资源共享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所有图片,但原则上仅限用于新闻资讯传播报道。使用方如用作非新闻资讯传播报道的,必须经供图单位同意后使用,费用另行协商决定(如图片涉及肖像权的,则需另行取得相关授权)。如用作公益活动的,则按照章程的价格机制结算支付。使用方不得将图库其它成员单位的图片外传外用,如外传外用或引发纠纷,责任自负。
4.5成员单位使用方在署名图片来源时,应按照供图单位原图标明的信息清晰标注作者。如未标明作者的,或者使用单位同供图单位协商后,可使用“SUMG图库”作为图片来源。
4.6 图片资源共享库提供的带或不带水印的概览图,仅供使用单位选图之用,不可直接使用。如需使用该图,必须点击下载原始图,以确保各供图单位的权益及便于使用统计和奖励。如不当使用概览图,则视作正式下载该原始图并按该图所示单独计价或统一计价的2倍计费结算。
第五 价格机制
5.1图片资源共享库采取“年度累计图片下载使用数量的递增、图片单价递减”的价格机制,依据图片资源共享库出具的统计数据,成员单位相互进行年度结算支付。
5.2 年度累计下载使用图片少于100张的,单张图片以20元/张结算。年度累计下载使用图片多于100张(含)的,单张图片以10元/张结算。
5.3成员单位可根据图片实际情况单独标明价格。凡单独标明价格的图片,独立计价结算;未单独标明价格的图片,按照5.2条款进行结算。
5.4使用单位下载图片库资源至本地电脑后,图片在一年内不限使用次数。同一张图片,在图片共享平台上多次下载,则按照下载次数计费。
第六 退出机制
6.1媒体单位如退出图片资源共享库,需事先报备图片资源共享库管理机构,并结清图片使用费用。
6.2 如有成员单位违反本管理办法条例,或损害其他成员单位利益,共享库管理机构有权进行相应处置,乃至暂停其接入服务。
第七 其他
7.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集团新闻管理办公室、集团数字信息中心与集团各媒体单位进行协调处理,另行补充规定。
7.2本办法自集团党委通过之日起执行。